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26
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
中拍协【2020】29号
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
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
各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:
为掌握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年度经营情况,总结拍卖行业年度发展状况,促进拍卖市场健康有序,受有关政府部门委托,我会继续对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,现将2019年度统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企业范围
(一)2019年12月31日前具有《文物拍卖许可证》的企业(见附件3);
(二)2019年内有开展艺术品专场拍卖的企业。
二、填报日期
2020年5月1 - 15日
三、填报要求
(一)请各省(区、市)拍卖协会协助我会通知本辖区内有关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,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填报(填报内容见附件)。
(二)请各有关拍卖企业于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(www.caa123.org.cn)右上角“拍卖企业登陆”,进入“中拍协后台管理系统”后,按要求在“文物艺术品统计”中进行填报(填报流程见附件1)。
(三)企业填报时,务必保证数据准确、完整、翔实,不得空白,不得虚报;所有要求上传之凭证须原件扫描(或拍照),图像完整清晰。
(四)具备《文物拍卖许可证》的企业,即便当年未发生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的,也须做“0”申报。
(五)企业当年发生文物艺术品经营活动而未进行填报的,将按“0”处理。
四、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
系统技术咨询:400-898-5988或qq服务群:942440542
填报内容咨询:余锦生 010–64931499–8009,15110055744
张宁宇 010–64931499–8011,18513572032
附件:
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
--来源:中拍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