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省拍卖业统计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1-20
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文件
鲁拍协字〔2020〕12号
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省拍卖业
统计工作的通知
各拍卖企业:
近年来,我省拍卖企业数量增长迅速,为了确保全省拍卖企业按照商务部 的要求,及时、准确、如实申报经营数据,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实效性,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拍卖企业年检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依法统计
各拍卖企业负责人要对统计工作负责,严格要求本单位统计人员按照《》的规定上报有关数据,统计人员要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,实事求是地报送数据,不得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,企业主要领导进行审核,高质量完成报送工作。
二、统计工作要求
拍卖企业应于每月6日前登陆“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”
(https://auc.mofcom.gov.cn)报送上月月报数据,根据实际业务情况,按要求及时报送各项信息。
从2020年1—10月统计工作的情况来看,我省拍卖成交额209亿元,佣金收入2亿元,成交场次5261场,绝大多数拍卖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及时申报,各企业统计负责人员应定期检查各月上报的业务数据,重点检查各项财务数据,确保数据完整、准确,避免错误,以免影响拍卖企业的业绩认定、以及后续的企业资质评定工作等。
请各拍卖企业接到通知后,认真检查今年1—10月的数据报送情况。如果申报当月没有经营业绩,也要在系统中按期“零”申报。确保山东省拍卖行业经营数据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完整性,促进我省拍卖行业健康发展。
统计工作联系人:董珂、连惠丰
联系电话:0531-86012650
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
2020年11月20日